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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政策解读】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解读

 

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解读

 

一、长期护理保险参保和保障人群是哪类

答: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参保对象为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,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全部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,保障对象为长期处于重度失能状态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。

二、哪类人群可以办理长期护理保险申请

答:试点期间,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,因年老、疾病、伤残等原因导致生活不能自理、经过不少于6个月的治疗病情稳定后,生活仍然不能自理,且需要长期护理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。

三、失能评定的流程有哪几步

 答:①提交申请,参保人员就近向商保承办机构代办点(在风景路劳动保障大楼二楼区医保经办中心设有长护保险服务窗口)提出失能评估申请,提前准备材料递交申请;

②受理初审,商保承办机构就申请材料进行审查;

③上门评估,经初审符合失能评定条件的,失能评定委员会组织上门评估,并进行邻里、社区走访,采集评估信息;

④综合鉴定,失能评定委员会组织对上门评估卷宗逐一进行审核讨论,做出评估结论;

⑤结果公示,经评定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,评定结论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
四、长期护理保险的申请渠道有哪些

答:(一)线上申请。下载“泰照护”手机APP,根据提示填写参保人资料、上传相关资料,即可在线办理长护保险申请。

(二)现场申请。到区医保经办大厅现场填写《汉中市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失能评定申请表》,同时提交以下材料:①申请人参保凭证(社保卡)、身份证,代办人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);②诊断证明、病案等材料。

五、长护保险护理服务方式有哪些

 答:①机构护理,在协议医疗、养老机构使用护理床位接受护理服务;

②上门护理,由协议服务机构提供上门护理服务;

③居家护理,居家接受指定团队人员、亲朋、专人等提供护理服务;

④居家自主与上门护理相结合,居家接受指定团队人员、亲朋、专人等提供护理服务和协议服务机构提供上门护理服务。

六、长护保险待遇支付的标准

答:

 

来源 | 汉台区医疗保障局

 

 

 

创建时间:2025-01-24 17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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